关于进一步清理核实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实施方案
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14-03-07 】 【选择字号:

为在全州范围内全面开展清理核实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工作,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,转变政府职能,根据甘肃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《清理核实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实施方案》(甘审改办发〔20141号)的通知,结合实际,制定如下实施方案。

一、 目的意义

2012年以来,州政府共进行三次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核实,先后共取消、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50项,减幅46%,较好的解决了审批事项过多、审批事项繁琐、审批时限过长、自由裁量权过大等突出问题,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,取得了明显成效。目前,州级政府部门现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176项,备案制管理事项33项;省属在临单位拟保留行政审批事项35项,备案制管理事项13项。从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看,州级行政审批事项仍然过多,下放不彻底,接管不到位,许多需要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还没有及时下放,审批环节复杂的问题仍然存在,变相审批、“明放暗留”、“放次留主”等问题依然突出,已不适应当前深化改革,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新形势、新任务、新要求,必须下大力气,亟待有效解决。

全面清理核实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,是贯彻国务院、省政府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,是贯彻国务院、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的具体行动,是加快推进我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客观需要,更是简政放权、强化监管的有效手段,对全面了解掌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现状,彻底摸清现行行政审批项目底数,进一步推动地方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贴近基层、就近管理,对健全完善行为规范、运转协调、公正透明、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
二、基本原则

要进一步简政放权,最大限度减少州级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。对市场能够有效调节,法人及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、行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,以及法律法规依据不充分、部门和县(市)提出的限制性规定,一律取消;对直接面向基层,量大而广,由县(市)能够自主审批的项目,一律下放。

() 坚持项目法定原则。现行行政审批事项必须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、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、省政府规章设立。对不符合法律规定,利用“红头文件”设定的登记、备案、审定、年检、认定、监制、检查、鉴定等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。

(二)坚持客观真实原则。全面清理,客观分析,准确填报,如实反映,防止漏报、瞒报,确保审批事项的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规范。

(三)坚持分级负责原则。各县(市)人民政府,州直各部门,省属驻临各单位分别清理核实各类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工作,上下联动,整体推进。

(四)坚持分类清理原则。对现行的各类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,按照事项性质、主要特征、审批内容、主体负责等,研判论证、严格甄别,理清政府和企业、市场、社会的关系,科学划分政府宏观调控、市场自主调节、社会自治自律等审批事项,合理分类。

三、范围内容

(一)清理核实范围

各县(市)人民政府、州直各部门、省属驻临单位。

(二)清理核实内容

现行的行政许可项目、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、涉密行政审批项目、受国务院部门委托的审批项目、实行备案制管理的审批项目、新增的行政审批项目、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以及管理和服务类事项。

四、方法步骤

清理核实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工作,从2月下旬开始,至4月基本结束,分为自查自清、审查核实、公布实施三个阶段。

(一)自查自清

按照规定要求重点做好自查自清工作,认真填写各类表格(含电子版),州直各部门、省属驻临单位与225日前报送州审改办。各县(市)人民政府于2月底前完成清理核实工作,将结果报州审改办。

(二)审查核实

州审改办组织州审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和项目所在单位,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名称、设立依据、实施机关等内容进行审查核实,在各单位自查自清的基础上,提出处理意见建议。各县(市)按照清理核实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工作的要求,严格程序,严密论证,形成分类核实意见。

(三)公布实施

州直各部门、省属驻临单位的审核意见确定后,由州审改办编制行政审批项目目录。将保留、调整和下放的项目意见报州审改领导小组审议,提请州政府常务会议审定,于4月底前公布实施,接受社会监督,并上报省审改办。各县(市)清理核实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工作于5月底前向社会公布结果,并报州审改办备案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全面清理核实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,再取消、调整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,任务艰巨、情况复杂、时限紧迫。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这次清理核实行政审批事项摆在突出位置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分工责任,进一步加大清理核实和下放的力度。各县(市)、各部门、各单位要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,严格按照工作时限,自查自清后进行公示,制定取消和调整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,通过优化和再造审批流程,进一步减少审批程序、环节和要件,压缩审批时限,规范和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管理,防止管理真空、暗箱操作,确保清理核实工作如期完成,取得实效。州政府办公室会同州审改办适时开展专项督查,全面掌握了解各部门各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核实工作,对该放不放、该取消的不取消及漏报、瞒报项目等问题一经发现,严肃处理,并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一四年二月十四日

州委编办领导